一九七六年,唐山地区发生强烈地震,震后抢救受伤人员,需要大量注射用葡萄糖注射液用液等输液药品。当年锦州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输液药品产量全省第一,而且锦州市是辽宁省距离唐山最近的城市(当时葫芦市还没组建)。所以,为了满足灾区注射用输液药品需求,锦州制药厂输液车间24小时生产,但也满足不了实际的需求。输液药品仓库被运空,灾区的汽车等在厂院准备运药。为了更好更快地生产输液药品,市领导蹲点在厂里,厂领导跟班生产,设备维修人员24小时监护生产设备。由于注射用的输液药品,是往血管直接注射,生产出来药品进行多项检查合格后,还不能出厂,还要做无菌检测。观察七天后,没发现问题才能开出厂报告单,产品方能出厂用到患者身上。这样一来影响了药品的出厂时间。大家看着生产的药品,不能马上出厂,无论是领导还是工人都很着急。
朱晏同志当年是厂主管生产技术、产品质量的副厂长,看着灾区急需药品救人,而厂里生产出的药品还需七天观察,他作为厂主管技术和产品质量的负责人更是着急,他查阅药典找资料想找到一个解决办法,但是没有找到,他懂得注射用输液药品想提前出厂,只有用人身体做检验体,才能马上确定细菌检查一项是否合格。他把这个想法和质检部门提出,大家一致反对,朱晏同志决心已定,大家说服不了,最后质检人员用朱晏同志身体做检验体,发现药品没有热源反应,检测项目合格,药品没有等七天观察,就提前出厂了。他这种舍己救人精神,在厂内职工中反响很大,更加调动了制药工人的工作干劲,使药品生产产量翻倍增长,一些工人干部也主动要求用自己的身体当检验体,这样大大地提前了药品的出厂时间,满足了灾区救人用药的需要,这种献身精神成为抗震救灾的一段佳话。